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

心理医生的以毒攻毒(2007年6月24日)

朋友在一英资机构工作,30岁的时候就已经做到了该机构中中国人做到过的最高的位置。当年一年轻下属得知她的年龄,吃惊不已,因为一直觉得既然她已做到这个位置,势必已经中年妇女了,而听说不是之后,居然都来不及掩饰自己的惊讶。而做为女人,朋友一时间也不知道是该把此事做为一个对自己年轻有为的恭维,还是对别人随意因自己的成功而妄加岁月痕迹的愤怒—不管什么原因,认为一个女人老,对这个女人而言,都是不能饶恕的罪过。

然而朋友居高位而不快乐,渐渐被办公室政治所累,渐渐开始怀疑每日辛勤劳作的意义。公司仁慈,花每小时400美金请一心理医生给她答疑解惑,寻找生命真谛(罪过啊,此心理医生的费率比我居然还高出许多,就这一点就足以引发我的心理问题,这暂且不表)。经过了若干个400美金,心理医生告诉朋友,不过是一份工作而已(a job is just a job)。意思是说,不就是养家糊口的一回事嘛,何至于引发对生命的困惑和对生活的享受。

阿弥佗佛,朋友讲给我听的时候,我脑子里首先闪现出来的就是这个心理医生吃里爬外啊,公司雇了这家伙来,想是让他答疑解惑的,可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策反,让大家保持所谓的职业距离。要我是老板,还不得气的吐血,钱都花到狗肚子里了。

我是向来见不得客户的律师费花到狗肚子里的,所以我从来做不到a job is just a job。我总在无形中把工作跟生活拧得跟麻花似的,在这一堆解不开的疙瘩中,残喘着精疲力竭的我。

前几天跟客户参加谈判,用电话会议的形式,我跟对方在一起,客户却在电话的另一端。对方律师又开始胡搅蛮缠。其实大家各为其主,无可厚非,但这谈判已经纠缠了大半年,而对方的意见比女人和天气更多变,变得让我这个按小时bill的律师都受不了这种挣钱的方式了。于是我越谈越愤怒,声音越来越大,直至最后,客户在电话那端困惑的问我,是否可以告诉他刚才那个声嘶力竭的女人是谁。我大叫,是我,你的律师!客户顿时说不出话来,可能实在想像不出他印象中那个笑容可掬的律师居然成了这样一个愤怒的怨妇。

第二日,客户公司的同事告诉我,我那日当真吓着了客户,他后来特意打电话给那同事问起那日谈判的情况,问我是不是OK。我讪笑,说这下好了,你老板可能未必觉得我在替他努力工作,但他至少会觉得我在替他努力scream。这scream让我在客户公司一下子成了名人。后来几日从客户的秘书,到他们公司的董事,以及副总,都不断打电话来慰问我,大概大家都觉得,我被工作逼成这样,继续下去,我要么成为一个loser,要么成为一个wacko。无论如何,大家都得及时挽救我一把,免得我彻底崩溃掉。

跟特蕾莎同学谈起此事,她说,你得跟医生一样,保持职业距离,否则,病人还没死,你就先死了,还怎么悬壶济世?想想也是,这摊事再烂,掏钱的也是客户,人家还顽强地坚持着,我倒先崩溃了,岂不是客户的律师费又花到狗肚子里了?

为了不让客户的律师费花到狗肚子里,我决定尝试一下朋友的医生给她开的处方药,a job is just a job。也许这心理医生是老中医出身,用的是江湖上的“以毒攻毒”。

如果偷来的处方不灵,我就得问问客户,看他愿不愿意给他的律师再请个心理医生,不贵,才400美元一个小时。我天资聪颖,估计不到100个小时就能治好了,保证钱花不到狗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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