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胆子极小,心理素质很差,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如惊弓之鸟,而惊弓之余就经常会竖起羽毛,用愤怒来遮掩恐惧。可是从小,我就缺乏正确判断自己的能力,所以总找一些挑战自己极限最终陷害了自己的事情来做。
比如我小时候总被老师选出来去上台讲演,大家都认为我深谙此道。可实际上每次我都一定要挑讲桌后面站,实在是因为虽然声音仍然平稳,可手脚却哆嗦的厉害。一直到今天,每次我参加什么抛头露面的活动的时候,总还是手脚冰凉,心跳加速。
又比如说我其实酒量很小,但酒胆却不成比例的大,这一点我所有的大学同学都清楚。当年我唯一能真刀真枪欺负的就是胖子,因为他只有半瓶啤酒的量,跟他喝酒很有成就感,我还没怎么着呢,他就先多了。除他之外,其他人都比我能喝,所以每次积极嚷嚷申请酗酒的总是我,可真拼到最后,耍赖的也总是我。好在我赖惯了,大家也都不跟我一般见识,唯我和小人难养嘛!
就我这样一个胆小又缺乏自我判断能力的人,却偏偏入了律师这样一个对心理素质要求极高的行业,这许多年之后我才发现,对包括律师这个职业在内的很多职业而言,有时候能扛比能干更重要。所以很多时候想想,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没有金刚钻,偏揽瓷器活”的白痴勇气,太敢锻炼自己了,也太敢摧残自己了。
很多年以前我就跟同事总结过了,我们的工作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刀尖上舔血”,一塌糊涂,但过久了,很多人就会扭曲的适应了这种舔血生活,虽然可能也仍然痛恨,但却有些上瘾。可我不行,我先天不足,而心理素质这东西还真是真刀真枪的本事,后天很难弥补,所以先天不足的我经常都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而精神崩溃又是个恶性循环,于是越来越崩溃,越来越不堪一击。
以至于现在我一般都不愿意参加法学院同学的聚会,无他,太多律师聚在一起,这帮人比我心理素质好太多了,平常舔血还不够,还要在聚会的时候热烈讨论舔血的过程和结果。可怜我平时每天捱到下班的时候就已经被压力折磨得快吐了,业余时间还去旁听另外一帮律师互相交流舔血经验,简直是落井下石。
跟中学同学和大学同学聚会就不一样了。大家的职业不一样,虽然也大多都谈工作,可是听着别人工作里受到的折磨,还颇能给我一种变态的满足感—原来谁的日子都不好过,所以我的难过似乎相对可控了一些。完全就跟那笑话里说的,“有什么伤心事千万别闷在心里,说出来,让我们高兴一下”。
以前我总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在黑道上讨生活—每天打打杀杀,怎么受得了这刺激?现在我仿佛明白了,刺激本身是由新鲜和不寻常产生的,与压力强度没有太大关系,压力强度再大,承受成了习惯之后,都会形成一种扭曲的平衡。要想因同样的原因接着刺激下去,就得不断增加强度和剂量,与吸毒酗酒无异。可是如果不再沿着这个路数寻求刺激,习惯一旦打破,任何异常都能形成新的刺激。
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全班同学一起去游乐园,刚进去就坐过山车,被那种瞬间失重的感觉刺激的一塌糊涂,然后接着坐什么海盗船、激流勇进之类若干同样惊险刺激的玩意儿,居然都逐渐地对那种失重开始麻痹,结果最后到了一个被大家一开始称为“中老年游戏”的“枯燥”项目前,却阴沟里翻船,被这样一个不惊不险的游戏给弄吐了。
估计常年混黑道的人有一天金盆洗手了之后,普通人稀松平常的生活也可能将其逼疯。看着周围逐渐壮大的律师队伍,我实在很替国家担心,等这些家伙老了以后,哪儿找那么多刺激去阻止他们因日子太平淡而去惹是生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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