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午饭时闲扯,同事说这份职业改变了她的思维习惯,甚至改变了她的性格。以前她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什么事情都懒得上心。可是做律师久了,做事越来越小心,而且对人、对己都变得十分苛刻。逐渐得,她开始看着丈夫做事着急,觉得对方怎么总想不到点上,做事总是迂回着,不直中要害。于是她开始不断地给丈夫出具“法律意见”,大凡小事都要告诉对方,有几种选择,每种选择各自的利弊是什么,因此应该选哪种。丈夫终于受不了了,一日郑重地跟她谈话,说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是不一样的,请不要试图格式化别人的思维。
我倒似乎没有试图格式化别人的思维的冲动,但我觉得这份职业对我的影响是,我的眼睛变得很“刁”,无论看什么,看到的首先是问题,是需要提防的事情。我的思维习惯,逐渐变成了总在做最坏的打算。记得以前读过一本什么父亲写给儿子的人生经验之类的书,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要向律师和会计师咨询意见。他们的职业培养的是发现问题的能力,而不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句话的确有理,最起码这些年来,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见长,却在给客户出具法律意见的过程中培养出了扎实的“找问题的能力”。客户来找律师,很多时候也不是要律师给一个解决方案,客户要的也只是让律师从各个角度分析一下风险。律师把风险摆明了,把多项选择题的选项列出了,最终打勾的还得是客户。久而久之,我形成了习惯,无论多好的东西,在我眼里全都千疮百孔,充满破绽,而且我还习惯于把这些破绽归纳出来,讲给别人听。
以前曾经跟一个韩国的会计师聊天,说到在中国结婚需要开未婚证明的事情。我就说,从法律上讲,要证明一件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是很困难的,因为没有证据可以出具。我可以很容易地证明我“离异”,因为我只需要拿出“离婚证”就可以了。但是要证明我“未婚”,就必须穷尽我以前所有的经历,去证明我从来没有做过“结婚”这件事,而这个举证责任其实很繁重。会计师听了,说如果我从会计的角度去证明这件事,我就把我过去十年的收支状况做一个图表,证明我在过去的十年内,支出状况没有剧烈变化,因此不可能结过婚,因为结婚是要花钱的,而且结了婚,两个人的支出状况跟一个人不一样了,所以从图表上就可以看出来。不同的职业,导致了不同的思维习惯,从而使两个人对待同一件事情的想法居然如此不同。
我以前经常嘲笑我妈妈,说她做教师做久了,会情不自禁地想给上帝讲《圣经》。现在才发现,原来“职业病”是防不胜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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