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30日星期二

我最爱的水果伤我最深(2005年10月2日)

很多人不喜欢吃榴莲,因为味道太“臭”。我却独好这一口,第一次吃的时候是在泰国,全团的人只有我一个吃的喜形于色,其他人都掩鼻而去。回了北京,就一直念念不忘。终于有一年,父母来北京看我。我兴冲冲地买了榴莲回家让他们尝尝。母亲看着那一团黄乎乎、臭烘烘的东西,坚决不肯尝试。父亲在我百般劝说之下不忍拂了我的好意,终于硬着头皮尝了一块,说还不错,挺好吃的,可是他脸上浮现出的那个惨惨的笑容还是出卖了他。剩下的那些,母亲说,你快吃,你要再不吃,我替你扔了。于是那天我打着孝敬父母的幌子,大大地满足了自己的喜好。

因为家人都不吃,每次买榴莲都只好买超市里切开包好的,而不能买整只榴莲。而且买的时候也总得趁家人不在的时候。但即使家人不在,住的还是公寓楼,每次买了榴莲也得坐电梯回家。在那个封闭的空间里,每次都有人狐疑地左右嗅嗅,然后朝我这里张望。我手里大包小包都是从超市买来的东西,还真是很难看出是什么东西发出这个气味,所以大家只好互相猜疑,很不利于安定团结。这要是追究起来,我还差一点就有了破坏构筑和谐社会的嫌疑。

可对榴莲的喜欢,却有增无减。就好像是一个少女交了一个混混男友,虽然满身刺青、吊儿郎当,让父母朋友都看不过眼,可心里对他仍然充满了喜欢,并不因为别人的看法而有所变化。甚而至于,别人越反对,越是非他不嫁。就象我,每次去了超市,因为不能买榴莲,所以总得先去那附近逛逛。每次家人问起想吃什么水果,也总是毫不犹豫地说要吃榴莲,“逆反”得紧。

今天去家乐福,我照例先去榴莲处报个到。可是超市里人太多,我刚在那里站定,就突然有一小朋友推一购物车疾驰过来,我本能地拉着我的购物车往边上闪,却没想到实打实地撞到了堆的老高的榴莲上。胳膊上一阵剧痛,我赶紧撩起袖子一看,居然被榴莲的刺扎出了血。

吃了这么多年的水果,还从来没有被水果弄伤过。水果刀弄伤的不算,那是别人而不是他。可是他,我最钟爱的榴莲,却弄伤了我。改编一下那一句著名的歌词,这应该叫做“我最爱的水果伤我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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